新加坡孩子不听话 鞭一下就好
“如果这孩子敢调皮就给我好好打他!打他就是为他好!”父亲在儿子开学的第一天,对老师说了这么一句话。
“谈罚色变”的今天,这样的话就算父母敢说,老师也是不敢听。体罚在中国是教育的大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但在新加坡学校的校纪校规中却有这么一条:如果学生犯下严重错误,校长可以鞭打学生。鞭刑在新加坡是一种施行广泛的合法体罚,不仅用来惩治犯人,在学校、家庭也很常见,新加坡的杂货店甚至还有售卖专门给家长管教子女用的藤条。
大多数新加坡的学校都有体罚制度,打架、抽烟、考试作弊、破坏公物、不尊师长、逃学旷课、经常迟到等行为都属于严重过错,犯了严重过错的学生会受到鞭打处罚。但只有男生才会被体罚,体罚女生和身体状况不好的学生也是不合法的。
当然,鞭刑体罚只是一种教育方式,并不是随随便便都可以对学生进行鞭刑。在学校里,只有校长、副校长和训导主任才有权力执行鞭刑,而且都有受过教育部专业的培训,教师体罚学生也是不合法的。只有屡教不改、多次犯错的学生,学校才会使出此终极手段。
比起司法鞭刑皮开肉绽的程度,学校体罚要轻许多。鞭子是一根手指粗细的树枝藤条。政府规定,受惩罚的学生一次最多只能细藤鞭打6下,只能打手掌心或臀部。一般学校都是鞭打学生的臀部,不超过3下。鞭打时也不会脱裤子,为了避免误伤,还会在学生的裤腰里垫着厚厚的书本。
看似没那么残暴,其实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处罚。如果是冲撞老师、不尊师长,就会在全体教师面前鞭打;如果是在班上打架动粗,就会当着全班同学和全体教师面打;行为恶劣并屡教不改的,就会被拉到台上,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处罚了。
在“小学生受到老师责骂就跳楼”的中国社会,能想象得到当众鞭打屁股的羞辱程度有多高,对学生的威慑作用有多大。
我并不赞同学校实行这样的极端惩罚方式,因为新加坡的这个教育方式是有许多制度去完善的,并不是表面看似那般简单随意。直接运用在中国孩子身上只会适得其反。
但一味实施“无批评教育”也是不可行的。没有批评的教育是恭维吹捧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软弱无力的教育。
“如果你过分珍爱自己的羽毛,不使它受一点的损伤,那么你将失去两只翅膀,永远不能凌空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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