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条规矩6岁前必须给孩子立下

更新于:2012-10-10 12:04:05

  困扰1:基本规则中有一条粗野、粗俗的行为不能有。粗野、粗俗,是指随意打人、骂人吗?孩子违背了这一条,该如何处理?

  所谓粗野和粗俗的行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显见的,指行为和语言上的粗野;另一个是隐性的,指对他人心理上的控制和压制。

  我们先来谈显见的:采用暴力的手段,强制别人服从自己的意志;用语言对他人进行攻击、胁迫,以实现自己的愿望。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粗野、粗俗的行为。

  比如,一个孩子想得到别人的某样东西,当这个目的达不到时就开始打人或骂人:我把你妈妈抓到监狱里,让警察枪毙了她。

  此时,这条规则能帮助孩子调整情绪:如何对待自己的期望;如何处理已经酝酿在胸腔里的情绪;如何处理已经发生了的情绪。我们需要做的是给孩子宽松的自由空间用以自我调整,同时给予他们判断是非的概念和再次选择的机会。唯一的要求是不可以伤害到别人。

  具体而言,孩子出现了这样的行为,首先要帮助他明辨是非,明确地告诉他:这是粗野的行为。然后请孩子重新选择:请换一种正确的方式解决。在一个平等的环境中,孩子很快就能寻找到其他的解决办法。

  同样的处理模式也适用于隐性的粗野和粗俗的行为。当一个孩子对另一个孩子说:你不给我吃,我就不跟你玩儿了。我们的孩子会这样回应:这是威胁。如果你不愿意跟我做朋友,我可以选择别人。

  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会不断地调整对事物的看法和自己的心态。这样,当他长大后,他同样会沿用这套模式对待周围的人,客观地看待爱与恨、控制与平等、交友与树敌、诚实与谎言、威胁与和谐、暴力与沟通、失去与得到,而不会仅从自己的角度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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