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蒙氏教育中现存误区和对策
二、实现蒙台梭利教育法的中国化
(一) 学习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实质而非形式
移植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目的既不应该是哗众取宠,也不应该仅仅为了追求幼儿园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应该是服务于我国幼儿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服务于儿童的发展。幼儿园在考虑移植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时候,首先要正确解读蒙台梭利教育法,了解其教育精髓,而非形式。比如,强调环境的创设和利用就是蒙台梭利教育法的闪光之处。它强调创设有准备的环境,就要求我们研究这种环境对儿童发展是否真正具有积极的作用、教师如何创设环境、如何利用环境进行教育、如何在环境中指导幼儿的操作、如何评估与环境互动中的儿童,等等。相反地,不能因为专家学者推崇它或其他的幼儿园已经引进了,就不加研究地对其盲目照搬;否则,既不利于儿童发展,又会影响整个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 充分考虑移植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文化差异
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存在巨大的差异。中国文化推崇谦虚、内敛和含蓄,强调求同,这种文化中熏陶出来的儿童,特别恭顺、听话。西方文化崇尚思想自由、行动自由、个性张扬,儿童从出生后接触到的就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行动的文化。在西方文化的背景下推出蒙台梭利教育法,使儿童在具有特立独行的个性的同时,不失其行事做人的规范,从这个意义上看,蒙台梭利教育法更适合于西方儿童的特点,也符合西方文化培养完整儿童的教育思想。但是在东方文化背景下将蒙台梭利教育法中一切按程序操作的做法照搬过来,这对我国儿童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因此我们在移植蒙台梭利教育法时,要考虑这种文化差异,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文化特点,对蒙台梭利教育法中的一些教具及其操作程序加以改造,改变它束缚儿童个性发展的部分。例如,在教具材料的投放时给予儿童自由,在选择教具和选择操作时间上给予儿童自由,在操作教具的方法、规则上也给予儿童自由,让儿童在操作教具的过程中,少一些思维束缚,多一些思维创新。
(三) 平民化的蒙台梭利教育法不需要贵族化的包装
蒙台梭利教育法最初是为处境不利的儿童设计的,今天在我国却演变为面向社会高收入家庭的高收费教育,这恐怕是有违蒙台梭利教育法初衷的。作为幼儿园综合课程的一部分,或者作为幼儿园课程的补充,蒙台梭利教育法无疑是一种很好的课程模式,但是,我们不能夸大它的作用,更不能用它取代我国的幼儿园教育课程。由于蒙台梭利教育法所投放的教具较常规课程需要更多的保教人员,在幼儿园的班级管理中每班需多配备1~2 个保教人员,因此进入蒙台梭利教育班的孩子,除保教费之外,生均每月多收300 元左右的费用,属合理收费。但我国幼儿园的蒙台梭利教育班,往往生均每月多收500~1 500 元, 这样就异化了蒙台梭利教育法,将完全平民化的教育换上了贵族化的包装。这样,对整个幼儿教育事业十分不利。
(四) 合理改造和应用蒙台梭利课程中的教育因素
蒙台梭利课程中的教育因素主要涉及班级编制、教育内容和教育实施等几个方面。在班级编制方面,可采用混龄与分龄并举的编班形式。如有的班级以年龄来划分小、中、大班,有的班级则将3~6 岁不同年龄的幼儿混在一起,这种混龄与分龄并举的编班方式对促进幼儿发展可起到互补作用。在教育内容方面,要创设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除了数学、语言、科学、美术、音乐、体能等科目外,还应本着让孩子从生活中得到经验,从经验中得到能力,让能力转化成智慧的教育理念,设计更贴近幼儿生活、新颖实用的教育内容。例如通过教具操作刺激启发孩子智慧的感官教育;加入涉及交通安全、身体保护、性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通过日常生活的练习,培养孩子生活自理能力,增强自信心、秩序感的生活教育;融合天文、地理、人文、历史、环境等内容的文化教育以及双语教育等。在教育实施方面,可采用不拘一格的教学方式,而不必局限于个别活动,如采取团体活动、小组活动和按照孩子个性差异进行开放式、个别化的教学活动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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