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龄前儿童必须立下的六条规矩

更新于:2012-09-17 20:32:35

  家长们总是在孩子不听话的时候,才意识到孩子小的时候没有立好规矩,其实,家长应该在学龄前就为他利好规矩,让他有规则意识。

  一、学龄前儿童需要建立的6大基本规则:

  1.粗野、粗俗的行为不能有。

  2.别人的东西不可以拿,自己的东西由自己支配。

  3.从哪里拿的东西放回哪里。

  4.谁先拿到谁先使用,后来者必须等待。

  5.不可以打扰别人。

  6.做错事要道歉,并且有权利要求他人道歉。

  二、案例及对策:

  在实际执行中,父母们遇到了一些困扰:如何实现这些规则?怎样理解这些规则背后的意义?

  困扰1:基本规则中有一条“粗野、粗俗的行为不能有”。粗野、粗俗,是指随意打人、骂人吗?孩子违背了这一条,该如何处理?

  所谓粗野和粗俗的行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显见的,指行为和语言上的粗野;另一个是隐性的,指对他人心理上的控制和压制。

  我们先来谈显见的:采用暴力的手段,强制别人服从自己的意志;用语言对他人进行攻击、胁迫,以实现自己的愿望。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粗野、粗俗的行为。

  比如,一个孩子想得到别人的某样东西,当这个目的达不到时就开始打人或骂人:“我把你妈妈抓到监狱里,让警察枪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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